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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和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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藏品名称:人和马

别:展览作品

述:

十八世纪以前,《圣经》宣扬的神创论在西方学术界、知识界以及整个西方文化中占据着统治地位,神创论认为生物界的所有物种(包括人类),以及天体和大地,都是由上帝创造出来的。世界上的万物一经造成,就不再发生任何变化,即使有变化,也只能在该物种的范围内发生变化,是绝对不可能形成新的物种的。 在17世纪,现代科学寻求用物理定律来解释自然现象,这些物理定律对于所有可见的事物都是相同的,并且不需要任何固定的自然类别或神圣的宇宙秩序的存在。卡尔•林奈(Carl Linnaeus)在1735年提出的生物分类法明确承认了物种关系的等级性,但仍然认为物种是按照神明的意志设定的。1751年,皮埃尔•路易斯•莫佩特乌斯(Pierre Louis Maupertuis)写下了生物在繁殖过程中发生的自然变化,并积累了许多代以产生新的物种。第一个成熟的进化思想体系是让•巴普蒂斯特•拉马克(Jean Baptiste Lamarck)1809年提出的,他设想自然发生不断地产生简单的生命形式,在平行的各个谱系中发展出更大的复杂性,具有内在的进步趋势,并假设在不同的地方,这些世系通过继承或弃用上一代某些特征,从而产生变化来适应环境(来被称为拉马克主义“用进废退”思想)。 从生物学中的固定类型分类概念的关键突破是自然选择进化论。达尔文从1838年开始发展他的“自然选择”理论,1859年底达尔文发表了关于物种起源的“摘要”,详细解释了自然选择,使人们越来越广泛地接受达尔文的进化概念。托马斯•亨利•赫胥黎(Thomas Henry Huxley)将达尔文的思想运用到人类身上,运用古生物学和比较解剖学的研究手段,找到了强有力的证据证明人类和类人猿有着共同的祖先。